深夜11点,走出电梯,身后一位陌生的老奶奶跟我说了声have a good night后, 关上房门,世界与我无关。
今天是来到加拿大的第11天,如果要算上分钟的话,那应该是11天1260分钟。
当越过了由漫长的经纬线铺就而成的海洋与陆地,站在又一片广袤的土地,当你的第一只脚踏上了大地,是否也会有哥伦布当年发现美洲大陆的欣喜。岁月更迭,历史长河川流不息,人类的进化、迁徙、定居,也不过是宇宙中的一声小小叹息。
看过了祖国的山川河流,如今身在异国他乡,11个小时的时差足以让你与原有的生活断绝联系,我喜欢这样的日子,让你跳出原有的生活,去看看当时你患得患失的样子是多么可笑,你大可以说我忧虑,或者说我孤僻
最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
远方离你有多远?
你厌恶着生活的苟且,你口口声声跟我说要去的诗和远方。那么,你能不能告诉我,远方在哪,远方离你究竟有多远,它长着什么样子,你,到底要怎样才能到达。
那里是人人都可以拥有一座big house,车库里都停着辆fancy car吗?或者说那里没有围墙限制言论自由,人人畅所欲言高举人权大旗吗?还是说那里如瓦尔登湖畔,远离尘世,即使没有大海你一打开窗也可以春暖花开?又如陶渊明当年的采菊东篱下,悠然见南山,如此般种种……
你用脚丈量过42公里的土地,你环过一座美丽的岛屿,你看过凌晨5点霞光穿透薄雾雪山绮丽,更见过阳光下那片美丽的红房子,和冰凉尸体,苍鹰啄食。
那么,你到达远方了没有?
er….er…你一时语塞,不懂回答。
哦,我大概懂了某些意思。远方,可能不是一个地方,它只存在心里,更不是身体可以到达。
既然身体不可到达,或许灵魂可以到达 ?
这个问题对你来说有点深奥,你低头沉思了一会儿,望向窗外。
层层叠叠的针叶林忽远忽近,偶尔闪进视线的一湾湖泊,在北美的阳光下闪亮出斑斓的颜色。几间小木屋,屋前延伸出湖面的木板,那是一个可以在夜里看见璀璨星空的地方。那房子里住着什么样的人,你看他们没邻居一定很孤独,他们会不会也厌倦了单调乏味的生活,想着去哪里旅行呢? 你的脑海中在一刹那间闪过一句话:
所谓的远方,不过就是别人呆腻的故乡
这个世界上没有远方,它是一个美丽的幻想。如果非要有一个定义的话,我想远方应该有另一个名字,叫做“ Peace & love ”,那才是内心真正要去追寻的地方。
我想,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个买了footlong的flatbread,在赛百味的橱窗边吃Ham sandwich的下午,自得其乐,阳光洒满窗台。